Большой китайско-русский словар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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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中叶在南方所施行的代役岁费徵收办法。 始於正德十五年(公元1520年), 行於福建。 其法为将全县代役岁费, 分为正、杂两纲(部分), 照丁四粮六比例分派银两, 全部缴於官府。 后为“一条鞭”法所代替。
纲银法 в энциклопедия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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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中叶在南方所施行的代役岁费徵收办法。 始於正德十五年(公元1520年), 行於福建。 其法为将全县代役岁费, 分为正、杂两纲(部分), 照丁四粮六比例分派银两, 全部缴於官府。 后为“一条鞭”法所代替。